為落實共青團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國學聯(lián)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《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(研究生會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》,并結合《關于鞏固高校學生會(研究生會)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》文件要求,接受廣大師生監(jiān)督,現(xiàn)將我校2022—2023學年學生會(研究生會)改革情況公開如下。
一、改革自評表
(一)校級學生會組織改革自評表
標注“★”為核心指標;標注“▲”為觀測指標,2022—2023學年暫不作硬性要求。
指標 |
結論 |
備注 |
1★.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,聚焦主責主業(yè)開展工作。未承擔宿舍管理、校園文明糾察、安全保衛(wèi)等行政職能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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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工作機構架構為“主席團+工作部門”模式,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“中心”、“項目辦公室”等常設層級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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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,學生人數(shù)較多、分校區(qū)較多的高校不超過60人。 |
?是 □否 |
實有31人 |
4.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。 |
?是 □否 |
實有5人 |
5. 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。 |
?是 □否 |
實有4個 |
6. 除主席、副主席(輪值執(zhí)行主席)、部長、副部長、干事外未設其他職務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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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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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/最近1學年/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,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(yè)前30%以內,且無課業(yè)不及格情況;研究生無課業(yè)不及格情況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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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(系)團組織推薦,經學院(系)黨組織同意,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(lián)合審查后,報校黨委確定;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成員均由學院(系)團組織推薦,經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審核后確定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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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(非其委員會、常務委員會、常任代表會議等)選舉產生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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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★. 按期規(guī)范召開學生(研究生)代表大會。 |
?是 □否 |
召開日期為:2023年6月9日-10日 |
12. 校級學生(研究生)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、學院(系)組織選舉產生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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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開展了春、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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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,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、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;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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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(yōu)、測評加分、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,依據(jù)評議結果擇優(yōu)提名,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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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 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(guī)劃;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,研究決定重大事項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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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★. 明確1名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校級學生會組織;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或干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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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▲.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,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。 |
?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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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▲. 建立服務同學項目執(zhí)行情況和同學滿意度調研評估機制。 |
□是 ?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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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二級學生會組織(含二級院系、書院、分校區(qū)等學生會、研究生會)改革自評表
項目 |
符合標準學生會組織數(shù)量 |
備注 |
1.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,聚焦主責主業(yè)開展工作。未承擔宿舍管理、校園文明糾察、安全保衛(wèi)等行政職能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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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工作機構架構為“主席團+工作部門”模式,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“中心”、“項目辦公室”等常設層級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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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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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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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除主席、副主席(輪值執(zhí)行主席)、部長、副部長、干事外未設其他職務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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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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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/最近1學年/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,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(yè)前30%以內,且無課業(yè)不及格情況;研究生無課業(yè)不及格情況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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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主席團由學生(研究生)代表大會(非其委員會、常務委員會、常任代表會議等)或全體學生(研究生)大會選舉產生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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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按期規(guī)范召開學生(研究生)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(研究生)大會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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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開展了春、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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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(yōu)、測評加分、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,依據(jù)評議結果擇優(yōu)提名,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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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,研究決定重大事項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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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明確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;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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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,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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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情況 |
二級學生會 組織 |
符合標準情況(請?zhí)顚懯?/span>/否)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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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4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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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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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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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14 |
動物科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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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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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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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設計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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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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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管理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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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代服務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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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代農林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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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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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制造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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